
(圖/ 翻攝自臉書粉專《盾牌牙醫史書華》)
OMEGA名錶團購侵權爭議在台北智慧財產法院二審結果出爐後再度引發關注,「盾牌牙醫」史書華因社群團購活動涉及商標使用與合作關係誤導爭議,最終遭判賠新台幣70萬元,並須於臉書刊登判決主文30日。
事件源於2023年4月間,史書華透過個人臉書與團購平台發起名錶銷售活動,主打「OMEGA團購」概念,並在行銷內容中強調與瑞士鐘錶品牌OMEGA存在合作關係,同時以限量配給、VIP優惠等說法包裝銷售方案。
活動曝光後,引發外界質疑其宣稱內容與品牌授權關係不符,甚至出現圖像合成與宣傳素材爭議,使消費者對合作真實性產生混淆。雖然OMEGA原廠確認商品來源為正品,但認為相關行銷已涉及品牌授權誤用與商標連結誤導,因此提起訴訟。

(圖/ 翻攝自臉書粉專《盾牌牙醫史書華》)
原廠主張,該團購行為未經授權使用商標,且以合作名義進行商業宣傳,恐影響品牌信任與市場認知,並依《商標法》及《公平交易法》求償。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一審判決認定確有侵權事實,判賠50萬元並要求停止相關使用行為。雙方上訴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再度審理認為,相關宣傳內容確實足以讓一般消費者誤認存在官方合作關係,因此認定侵權責任成立。
二審最終判決除維持侵權認定外,將賠償金額提高至70萬元,其中包含商標權損害與商譽減損等項目,同時要求史書華須刪除並銷毀相關行銷內容,並在其社群平台公開刊登判決主文30日,以回復品牌商譽。
法院也指出,相關行銷行為已達足以影響市場判斷之程度,並認定具有一定主觀可歸責性,因此加重責任範圍。
本案仍可再上訴,後續是否進入更高審級救濟程序,將成為外界關注焦點之一。
澎湖新聞網
(文/ 記者 曾知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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