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中華超傳媒 AI圖片)

臺南市政府基層人員涉貪案件再添一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近日偵結一起涉及再生能源行政程序的圖利案件,指控市府經濟發展局一名約雇人員,於辦理太陽光電設置備案過程中,涉嫌違反法令協助業者適用較高年度躉購費率,已依貪污治罪條例與偽造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此案也使臺南近年接連出現的約雇人員違紀問題,再度成為廉政檢討焦點。

根據起訴內容,該名人員自2021年底起於經發局能源業務單位任職,負責太陽光電系統的備案審查、設備登記與異動認定等工作,屬於具備實質行政裁量權限的職務。檢方指出,其熟知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逐年調降的政策背景,卻在2024年初處理案件時,將實際申請時間已落在新年度的案件,透過公文系統操作,回填為前一年度的發文日期,使業者得以適用較高費率,增加售電收益。

調查顯示,涉案手法包括以個人帳號登入公文管理系統,修改發文日期欄位,並製作不實公文書,完成用印後寄發予業者。後續台灣電力公司依據該等文件與部分業者簽訂電能購售契約,導致部分案件適用較高費率並產生溢付情形。經主管機關事後發現異常並通知更正,台電已調整契約並透過扣抵方式追回相關差額。

檢方指出,雖未查得該名人員收受賄賂或不當利益,但其行為已構成違背法令圖利他人,並涉及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涉案人於案發後主動向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單位自首,並於偵訊中坦承相關作為。其辯稱係因先前請假導致案件延誤,出於補償業者心理而協助調整日期,並未從中獲利。檢方考量其自首且犯罪所得有限,已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或酌予減免。

值得關注的是,臺南市政府近年已發生多起涉及約雇或約聘人員的違紀案件,範圍涵蓋文化、社福及長照等領域。相關案例顯示,雖屬非正式編制人員,但在實務運作中往往承擔關鍵行政流程,若內部監督與權限控管不足,易形成制度漏洞。專家指出,應重新檢視約雇制度在行政體系中的角色定位,並強化內控與審核機制,以降低廉政風險。

此外,本案亦反映再生能源政策推動過程中,行政程序透明度與制度設計的重要性。隨著光電產業持續發展,躉購費率與申請時間點直接影響投資報酬,任何行政流程的偏差都可能影響市場公平。學界建議,未來應加速數位化與標準化審查流程,減少人為操作空間,並提升資訊公開程度,以兼顧政策推動與制度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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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新聞網

(文/ 記者 楊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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