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翻攝自國際獅子會台灣總會)

台灣獅子會解體爭產事件近期持續延燒,核心爭議集中在組織分拆後的權責歸屬、會員資格調整,以及資產承接問題。隨著企業界人士邱銘乾接任理事長,內部對立快速升高,讓原本制度性改革演變為全面性組織糾紛。

事件導火線,與國際組織結構改革密切相關。過去台灣獅子會以單一複合區MD300運作,並依《人民團體法》完成在地登記。然而,國際總會基於治理與服務擴展考量,決議將台灣區域拆分為五個獨立複合區,並要求自2023年起正式分區運作。此一政策改變,等同宣告原有總會架構應逐步退場。

在此背景下,2023年舉行的年度大會,被部分會員視為舊體制的最後階段。不過,後續發展卻出現轉折。有會員發現,原本應隨組織解體而消失的台灣總會,仍維持法人登記,甚至進行章程調整,使其持續具備運作基礎。

進一步觀察制度變動內容,理事長任期由原本一年一任、不得連任,改為三年任期且可連選連任。此一制度調整,使邱銘乾得以接任理事長職務,但也引發部分會員質疑程序正當性與制度設計是否合理。

更具爭議的是會員結構變化。有內部人士指出,因年會出席人數未達法定門檻,相關會議效力遭質疑,其後組織以未繳會費為由,大規模進行會員剔除,導致會員規模大幅縮減。在此基礎下完成的理監事改選與理事長推舉,也因此被質疑代表性不足。


(圖/ 翻攝自邱銘乾臉書)

在國際認定層面,部分會員向國際總會查證後,獲得僅承認五大新複合區的回覆,未再承認原台灣總會架構。這使現存總會的定位出現落差,也加深內部對其合法性的質疑。

然而,從台灣法規角度來看,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的仍是原「國際獅子會台灣總會」,使其在法律上仍具備法人地位。此種「國際不承認、國內仍有效」的雙軌認定,使該組織得以承接既有資產與法律地位,也成為解體爭產爭議的核心來源。

整體而言,獅子會分家埋下的糾紛,已從組織改革問題,擴大為涉及制度正當性、會員權益與資產分配的多重爭議。隨著國際理事選舉逼近,相關爭議是否影響選舉結果與國際互動,仍有待觀察。

目前無進一步公開資訊顯示相關爭議是否進入司法程序或正式調解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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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新聞網

(文/ 記者 郭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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