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因應近年食材價格上漲及偏遠地區採購、運輸成本增加,臺南市政府自115學年度起調整公立幼兒園午餐及點心費收費基準,一般地區每名幼兒每日由90元調高至95元,偏遠地區則提高至105元。不過,收費基準調升所增加的費用並不會轉嫁給家長,相關差額將由中央與臺南市政府透過就學補助共同吸收。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幼兒餐點攸關成長與健康,市府在113學年度首次將公幼每生每日餐點費提高至90元,近年受到物價上漲影響,加上偏遠地區食材採購及運輸成本較高,園所供餐面臨更大的成本壓力,因此教育局持續向中央反映地方實際需求,爭取進一步調整餐點費收費基準。


(圖/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依新制規定,115學年度起一般地區公立幼兒園每名幼兒每日餐點費收費基準為95元,以每月22日計算,月收基準約2,090元;偏遠地區則提高至每日105元,月收基準約2,310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雖然調高收費基準,但家長實際負擔並不增加。市府指出,因調整所增加的經費差額將納入就學補助,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支應,不讓家庭因餐點費調升增加育兒負擔。

黃偉哲指出,市府除爭取提高餐點費收費基準,也同步向中央爭取提高補助比例,成功將中央補助「收費調增差額」的經費比率,從113學年度的80%提高至115學年度的90%,剩餘10%由臺南市政府自行籌措,確保新增成本不由家長承擔。

市府表示,餐點費調整的主要目的並非增加家長支出,而是讓幼兒園在食材採購及餐點規劃上有更充足的經費彈性,尤其針對偏遠地區,可因應較高的採購與運輸成本,維持穩定供餐品質。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收費基準調整後,各公立幼兒園可有更多空間選用「三章一Q」國產及在地生鮮食材,規劃營養均衡且多元的幼兒餐點。同時,教育局將持續強化專責廚工配置,並要求園所落實人事費與食材費分列支用,確保調增經費真正投入餐點品質。

在食品安全方面,教育局也將持續要求各園所強化食材來源、驗收、保存、烹調及留樣等供餐流程管理,透過食材溯源及不定期查核,降低食品安全風險,確保幼兒每天吃得營養、吃得安心。

除了改善供餐品質,教育局也持續推動「幼兒飲食營養教育大補帖」,將營養教育融入幼兒日常學習,從認識原型食物開始,引導孩子建立均衡飲食、珍惜食物等健康習慣,讓飲食教育不只停留在餐桌,也成為幼兒成長過程中的生活教育。

教育局表示,此次公幼餐點費收費基準調整,搭配就學補助吸收全部增加費用,是中央與地方共同投入幼兒照顧及偏鄉支持的措施。未來將持續掌握各園供餐情形,透過食材溯源、供餐流程管理及不定期查核等方式,把關幼兒飲食安全,並確保增加的餐點經費確實用於提升餐食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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